摘要:证监会谴责魏立霞女士违反了收购守则所规定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并施加了18个月的冷淡命令。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公开谴责魏丽霞女士违反了收购守则(注1)规定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并强加了18个月的冷shoulder命令(注2)。
在违规之时,魏担任国际家庭零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019年3月6日,魏以每股2.01的价格购买了170000股公司股票,使她和她的一致行动人(共同行动的群体)达到了公司股份的50.50%,增长了2%以上根据前12个月集团所持总股本的48.48%的最小值。
从那时起,Wei从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又对该公司的股票进行了12笔交易,每笔交易导致一致意见组的持股量增加了免费购买率的2%以上。
魏翔执行官(注3)说,她误解了收购守则第26.1条注释17中规定的2%免费购买增长率的实施原则,导致上述违规行为。她承认自己违反了收购守则,剥夺了股东获得全部要约收购权的权利。魏同意接受目前针对他的纪律处分。
那些打算利用香港股票市场的人,应在收购,合并和股票回购相关事宜上按照收购守则行事。尽管魏的侵犯是由于她对注释17的误解造成的,但她的举止足以使本理事会对她采取纪律处分。
高管人员的声明可以在证监会网站的“监管职能-公司活动-并购事项-并购委员会,收购上诉委员会和收购执行官的决定/声明-高管人员的声明”一栏中找到。决定和声明”。
结束
注释:
1.
2。从2020年11月2日到2022年5月1日的18个月内,将禁止魏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的证券市场设施。
3。证监会公司财务部执行董事或由他委托的人。